佛山市反诈骗中心:
这些诈骗专挑中小学生下手
8月17日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发文提醒:
暑假期间,不少诈骗分子冒充律师、警察、明星等身份,通过QQ、快手、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联系学生,以恐吓、威胁等方式要求转账或提供父母的付款码、银行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进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防骗教育,不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与陌生网友视频通话,在网络平台收到陌生人信息要及时跟家长沟通;家长也要保护好银行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2023年8月17日
以下几种暑期高发的诈骗手段请家长和同学们提高警惕
1.冒充律师
8月10日,12岁的小帆(化名)收到QQ陌生人消息,对方自称是某网红的律师,并附上律师证的图片,对方告诉小帆“某网红的QQ号被盗,你有犯罪嫌疑”。
小帆看到后顿时慌了,对方又称“为了洗脱你的嫌疑,你要拿父母的手机操作一下,如果不配合就报警抓你”。
说完,对方和小帆开启视频通话,小帆打开了爸爸微信、支付宝的付款码给对方看,随后银行卡被刷走9800元。
2.冒充明星
12岁的小桐(化名)刷小红书时,看到一个视频分享了某女明星的QQ号,小桐出于好奇便添加了。
对方称发送收款二维码可以获得红包,小桐发送后对方却说“你操作失误,要配合我们解冻资金”。
在对方的恐吓下,小桐拿了爸爸的手机,听从对方要求用支付宝转了2.5万元到指定账户,随后小桐爸爸发现被骗。
3.虚假网络游戏交易诈骗
15岁的小文(化名)刷抖音时看到免费送游戏皮肤的视频,于是扫描视频二维码添加了对方的QQ。
添加后对方打开了视频通话,让小文拿父母的手机来操作,声称“只是走个流程,不会产生费用”。
小文按对方要求拿到了爸爸的手机并打开了支付宝付款码,随后对方扫了三次付款码,共计损失6488元。
防骗提醒
1.切勿相信网络平台陌生人信息:“添加明星QQ号”“你有犯罪嫌疑”“免费发红包”“免费领皮肤”等话术;
2.切勿与陌生人视频通话和屏幕共享;
3.当遇到威胁或恐吓,应第一时间跟父母或老师反馈,寻求帮助;
4.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付款码、银行卡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东莞市反诈骗中心:暑假期间已有多名学生被骗
8月11日,东莞市反诈骗中心发文提醒:
暑假期间,学生群体接触手机,电脑平板的频率增多,使用的时长增多,丰富了学生群体的假期生活之外,由于学生群体辨别能力不足,也给诈骗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据统计,每年暑期是关于学生类诈骗案件的高发期,先来看数据情况。
警情数据情况
据市反诈骗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七月以来,有关学生被骗的警情明现增加,其中发案最多的是虚假购物/服务(买卖游戏账号、皮肤等为主)类诈骗,占全部类型的66.46%,合计损失超过160万元。
年龄段分布方面,以16-18岁阶段被骗的较多,占各年龄段的59.76%。
真实案例
1.买卖游戏账号皮肤等
莞城的甘同学在家玩游戏的时候,看到有人发布免费送皮肤的广告,于是根据联系方式添加一名陌生微信好友,称可以送皮肤。甘同学信以为真,点击对方发送的领取链接,还按步骤操作,输入父母的银行卡账号和验证码,银行卡资金瞬间被转走,共计损失10200元。
2.冒充客服
虎门的程同学接自称是京东金融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其母亲手机中贷款年利率年太高,触犯了法律,需要手动关闭。询问母亲后表示不会操作,让其直接协助处理,并按对方提供的京东客服网页提示联系客服,客服要求先将资金转入一张银行卡,清查后将原路返回,程同学找到父母亲以扫码认证为由,使用父亲及母亲的手机银行扫码操作,扫码后其父亲及其母亲银行卡资金分别被转走,共计损失46.89万元。
东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
骗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筑起防诈长城,擦亮防诈慧眼。家长学生们一定要提高防骗意识,避免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1.家长要严格管控子女使用手机。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让孩子适度使用手机,浏览健康向上的网页,引导孩子多进行户外活动,避免沉迷手机。
2.家长要妥善保管所有支付方式。手机上的支付方式种类繁多,常用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密码自己保存,避免告诉孩子;银行卡储存位置不能告诉孩子,银行卡密码更不能透露。
3.家长要谨慎给予子女手机验证码。当孩子突然索要手机验证码,必须详细查看验证码内容,且询问孩子具体情况,视情况是否给予验证码,如发现是转账验证码,必须马上停止,详细了解孩子情况。
4.家长要定期清理不常用或涉诈应用。通常孩子会自己向父母索要手机操作,家长必须对手机应用负起监督责任,发现陌生或来历不明的应用要及时清理,且询问孩子具体情况,及时宣教。
清远市反诈骗中心:警惕孩子成为电诈“工具人”
8月17日,清远市反诈骗中心发文提醒:
下载一个APP。借用一张电话卡,一小时就能赚100元?近日,不法分子借用兼职等名义诱骗青少年群体,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不少青少年不知不觉中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1.轻信网络兼职,陷入诈骗陷阱
今年7月,16岁的王某和罗某在网上找兼职,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看到有人招工,便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在聊天的过程中,对方询问王某是否想要赚钱,并告诉王某只用将电话卡借给他,下载一个APP就可以一小时赚100元。尽管该APP是一个全英文界面,王某在看不懂该APP用途的情况下,为了赚钱,仍同意将罗某的电话租借给了对方。
过了几天,王某发现自己的微信已经被对方拉黑,随后罗某发现自己的电话也不能拨打。两人来到电话营业厅进行询问后得知电话卡已经被冻结,需要前往公安机关解冻。当两人来到派出所解冻电话卡时,民警告知二人的行为已涉嫌电信诈骗。
2.将电话借给同学,莫名成了诈骗帮凶
今年4月以来,李某、夏某约其同学陈某等5人到家中玩。在玩耍间隙,李某、夏某将同学电话借走,在卧室内将门反锁,随后夏某通过视频聊天与“上家”连线,在其“上家”的指导下用同学电话实施诈骗。在此过程中,李某、夏某收取了“上家”给付的“发展下线”报酬,而陈某等人全然不知情。事后,陈某等人发现电话卡严重欠费,但因为他们之间的同学关系并未深究,直至李某、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等人才知道他们是借用自己的电话实施诈骗,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最终李某、夏某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帮助搭建GOIP实施诈骗,2人被处罚
今年5月,休学在家的李某(17岁)在手机上下载了名为“纸飞机”的通联软件,注册登录后该软件“客服”联系李某,询问其是否想要赚钱,经李某同意后,对方详细讲述了赚钱操作。因该操作需要两个手机,李某次日邀请赵某(15岁)至家中,表明有一赚钱渠道,赵某接受后联系“纸飞机”“客服”,在对方的指导下搭建起简易GOIP设备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
其间,李某和赵某在一旁听到手机语音内容,其实是对方在冒充购物客服实施诈骗,但因贪图获利而未中断通话。核实情况后,公安机关对李某、赵某给予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今年以来,青少年已经成为涉电信网络诈骗的多发群体,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通过任何形式帮助、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都是违法行为!一旦涉案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并记录在案,影响个人征信和升学等,严重者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请广大青少年切勿随意相信网络上的兼职信息,不要将电话卡、银行卡、QQ号、微信号等出租、借用给他人。此外,学校也要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反诈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意识。家长也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才能避免青少年成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违者将被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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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综合反诈无影脚、东莞反诈、清远市反诈骗中心
编辑:刘虹麟 校对:黄 清
审核:何承健 监制:谢华容
总监制:魏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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