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是苏区模范县


兴国是苏区模范县。1934年1月27日, 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称赞“兴国的同志们创造了第一等的工作,值得我们称赞他们为模范工作者”,并号召“要造成几千个长冈乡,几十个兴国县。”并欣然亲笔题写了“模范兴国”四个大字赠予兴国的代表,“模范兴国”从此闻名遐迩,传颂至今。

1、猛烈扩大红军的模范。1933年1月30日,李富春在《江西兴国县扩大红军的记录》一文中,称赞兴国县是“猛烈扩大红军的模范”。

2、支前参战的模范。1933年9月,江西省第二次全省党代表大会就授予兴国“一切力量给予战争”的支前参战工作优胜奖旗。  3、慰劳红军的模范。苏区兴国人民不但在红军来到兴国时热情慰问,而且收集大量慰劳品,组织慰劳队,长途跋涉,送到前方去慰问。当年的《红色中华》报经常报道兴国县慰劳红军的情况,赞扬兴国是“慰劳红军的模范县”。

4、推销公债的模范。为了筹措战费和建设根据地,1932年至1934年,中央政府先后发行了两期革命战争公债和一期经济建设公债共计440万元,兴国一县就购买了47.36万元,几乎占发行总数的1/9,是购买公债最多的县。《红色中华》报称:“自告奋勇推销公债,兴国是全苏区的模范县”。

5、捐献军粮的模范。为了支援革命战争,兴国人民贡献了大批军粮。1934年6、7月间,苏区中央局先后两次动员借谷84万担,兴国就完成7万余担。足够8万人的中央红军带往长征路上两个月的干粮。兴国县获得中央人民委员会授予的红匾:“布尔什维克的粮食动员”。

6、优待红属的模范。兴国全县区乡都设立了“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下设耕田队、优红谷仓、柴草屋、肥料所和检查队等组织。据1932年12月统计,全县有耕田大队233个,耕田小队1528个(每队10至15人),仅两个月就为红军家属劳动30万个工作日。

7.节省运动的模范。据1934年4月3日《红色中华》公布,兴国是节省数目最多的一个县,一县就节省34万余元。称之为“兴国是模范县,兴国的妇女也是模范的女英雄。”

8、合作社运动的模范。早在1931年兴国就组织了合作社。在1933年12月5日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的第一次粮食代表大会上,兴国的上社消费合作社被评为“苏区模范消费合作社”,并获得优胜奖旗。1934年9月12日,在瑞金召开的苏区各县国民经济部部长和消费合作社主任联席会议上,兴国县被评为合作社运动的模范县。

9、生产运动的模范。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支援革命战争,兴国县很重视生产运动。各地普遍建立了劳动互助社、耕田队和犁牛合作社等互助组织,大力开展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消灭荒田的工作。妇女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她们在大部分青壮年男子外出当红军的情况下,打破传统习俗,提出“妇女学犁耙”的口号,成为生产中的能手。   10、教育工作的模范。苏区兴国的教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县80%的人是有文化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称赞说:“在有些县里,红军在三、四年中扫除文盲所取得的成绩,比中国农村任何其他地方几个世纪中所取得的成绩还要大”。1934年1月10日,中央教育人民委员会授予兴国“教育工作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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