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县公安交管大队集中警力在滨江大道路段开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统一整治行动。
整治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临时停车位被周边商家私自占用,在公共停车位中摆放反光锥筒等物品。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民警现场对商家进行教育,并告知其私自占用停车位属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者,民警当场予以警告,并将私占停车位的反光锥筒依法收缴,还广大市民一个良好的停车秩序。
据了解,集中整治行动当天,共收缴违规摆放锥筒48个,清理被私自占用的公共停车位30余处。
责编:刘海
记者:姚彦名 章华 陈均飞(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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