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10月30日,兴国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由省厅派驻我局民警童德东同志以典型案例为大家详细讲述了关于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及社会影响;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学习了“请销假制度”“双八规定”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做到思想上绝不放松,认真接受教育改造,让矫正对象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同时,指出了近段时间矫正对象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每名矫正对象的定位手环和定位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不得无假外出。强调他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汇报自己的工作及生活情况,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通过教育学习,让矫正对象从思想上受到警示,使其认罪悔罪,服从监督管理,认真矫正,进一步增强了遵纪守法意识。学习结束后,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加强自我约束,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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