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华


做“贼”需要多高的门槛?

会撬锁?会爬墙?

再不济也要砸个窗户

然而近期

兴国公安抓获的盗窃嫌疑人

盗窃方式非常“碰运气”

近日,兴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华,追缴价值6000元的被盗手机一部及香烟、现金等。3月21日18时许,受害人曾某林发现,3月11日自己在车内被盗的手机,在县城一家手机维修店内刷机,遂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持有手机的犯罪嫌疑人控制带回公安机关审讯。面对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自己盗窃手机事实。经过进一步调查,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漏洞百出,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现已查明,2020年3月11日凌晨2时许,有盗窃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廖某华驾车到模范桥头一个地下室停车场,发现该停车场内一辆奥迪轿车车内灯还亮着,遂拉开车门,盗得车内的华为手机一部、硬中华香烟一条、软中华香烟五包、硬中华香烟三包、玉溪黑金刚五包、800元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华因涉嫌盗窃罪,已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下面这个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方式却是砸玻璃。3月9日,兴国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盗窃嫌疑人万某某(男,30岁,湖北省荆州市人)。3月7日至8日期间,兴国县发生多起车辆内财物被盗案。疫情期间发生系列盗窃案,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安全感。通过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最终确定湖北籍万某某就是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多警联动,最终在县城某加油站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万某某已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

兴国县公安局将持续严打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加大对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的

打击侦办力度

全力确保社会治安有序稳定

营造“更健康、更友善、更平安”的社会环境

来源:兴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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