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兴国,全国百强!

【编者按】

近期,财政部公布的2022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通报中,我省高安市、金溪县、资溪县、丰城市等14个县(市)进入全国前200名,获表彰县(市)数占全省总数的19.2%,排名全国第六。其中,高安市、金溪县、资溪县分别位居全国第4名、第7名和第8名,我省成为全国进入前10名表彰最多的省份。为供各地学鉴,我们将陆续刊发14个优秀县(市)的经验做法。今日刊发兴国县(全国第94名)经验介绍——《念好绩效“四字诀”打好财政“精算盘”》。近年来,兴国县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为统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做到“预”为先、“聚”为要、“准”为本、“责”为基,探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显著提升,有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荣获财政部2022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第94名,列江西省第七名、赣州市第一名。

一、“预”为先,

在深化改革中提升预算科学性

一是破立并举,精细化推进零基预算。打破“基数+增长”固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重塑“二上二下”预算编制流程,严把编制依据、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人大预算监督联网系统,实施预算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绩效目标集中“过堂会审”,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入库必备条件。

二是动态问效,过程化监督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增预算严审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常态化实施预算绩效执行进度、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实行预算资金“快支快付”,做到资金指标3日内下达、国库集中支付1日内核拨、专户拨款2日内办结。坚持预算追加“严审严批”,规范事前报告、单位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审批、人大调整等预算追加审批程序,提升预算编制执行严肃性、规范性。

三是规范透明,常态化实施预决算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预决算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实现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从“找得着”向“看得懂、能监督”转变。除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预决算,在财政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深化预决算公开“两个挂钩”约束机制,将预算公开与部门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总指标的下达挂钩、将决算公开与部门单位经费支付挂钩,强化预决算公开的约束力。

二、“聚”为要,

在挖潜增收中增强财政持续性

一是拓宽“聚财之道”。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的基础上,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定期研判收入情况,压实征收责任。抓实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管理,规范土地闲置费、罚没收入、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征管,出台建筑石料、矿产品开采加工等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颗粒归仓。

二是盘活“沉淀之资”。按季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将项目支出使用年限由两年缩短为一年,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结余结转资金和支出效益低、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三保”支出、偿还政府债务等,严格防止资金二次沉淀。对年末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占其当年部门决算支出比重超过全县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部门单位,在正常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基础上,再按10%比例压减下年业务经费。

三是把控“用财之度”。坚决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债务限额、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债务风险、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依法依规推进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通过平台整合、资源整合、资本注入、信用评级等举措,提高直接融资能力、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平台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准”为本,

在优化结构中提高支出精准性

适度保持财政支出规模,加快支出进度,对需财政保障的重点领域作穿透式研究,动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精准度。

一是聚焦“三保”兜底线。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做好“压、减、控、保”文章,规范财政支出优先顺序,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支出的绝对优先位置,足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无效低效支出,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建成近40年的县委办公楼,坚持修葺使用,以“紧日子”换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二是聚焦项目强基础。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紧紧围绕省委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和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障具有乘数效应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支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适当提高债券资金使用集中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发挥好地方政府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建立项目资金核拨制度,按年度支出预算及支出进度按季均衡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

三是聚焦产业蓄后劲。举全县之力主攻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和新能源新材料首位产业发展,扶优扶强现有企业和现有财源,培育、巩固、壮大稳定持久的骨干税源,努力把收入“蛋糕”做优做大。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力保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设立“惠企资金”池,统一归口行政审批局实行一个窗口兑现,在全市率先开展“亲清赣商”线上惠企资金兑付,推动惠企利民资金更快落地见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搭建“银企”桥梁,加大金融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努力培育增长新引擎。

四、“责”为基,

在创新机制中保障资金效益性

一是健全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压实领导之责。突出绩效导向,压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财政资金绩效“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牵头,谁包保”原则,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责任追究制,织起一张高效能的“包保责任网”。目前,绩效评价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等“四本预算”,涉及领域10余个,涵盖类型6种。

二是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压实监督之责。发挥第三方评价独立性、专业性和可信度优势,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深入细化各级指标,结合现场评价、问卷调查等方法,深度实施监督评价。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末位淘汰制度,确保评价质量。2022年共完成16个部门、12个重大项目、22家企业扶持补贴绩效评价,首次对PPP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倒逼部门“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压实部门之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推动评价报告从“财务报告”向“绩效报告”转变,依据评价结果向主管部门送达《结果反馈书》,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相挂钩,并将绩效管理水平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编制预算时,取消安排财政评价结果为差的部门预算项目,按20%比例扣减财政评价结果差的财政专项资金。


来源:江西财政

编辑:张 宇       校对:黄 清

审核:何承健    监制:谢华容

总监制:魏凡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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