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截至24日9时,山西、广东、贵州、云南、甘肃、辽宁等多个省份下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具体如下:
据广东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据甘肃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近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自2020年2月22日9时起,将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据贵州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24时起,将贵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据云南省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近日,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通告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机制是由政府推出的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通过这种方式使损失减到最小。应急响应机制强度由一级至四级依次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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