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刚刚!兴国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5号公告!

公  告

2020年第5号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高兴镇蒙山村老屋场组周边区域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对其他实行流动性管控的小区、村组,进出人员和车辆分别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杀后,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相关卡点、辖区内出行通行证明一律取消。

二、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在经济开发区的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备,经济开发区之外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三、取消来兴返岗员工需提供健康证明的规定。返岗时,所有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不返岗、来兴,确需来兴的须集中隔离14天;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并落实好厂区、食堂、宿舍等公共区域消杀,以及吃、住、行等环节的有关防疫措施;同时密切关注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对在工作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并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

五、落实属地管理及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区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登记及管理;2月6日以后返兴来兴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主动向村、社区报告,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如隐瞒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密切关注所涉行业疫情防控动态,并督促有关行业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加强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出入人员的登记、体温检测,加强通风和消杀。小游园、小广场、各类公园等公共场所全面开放。

七、加快恢复便民商业网点正常营业,恢复小商铺、便利店、小超市等便民场所的正常营业。

八、全面恢复化肥、饲料、种子、农药、农机等农资批发市场和商店的正常营业,全力保障春耕备耕。

九、有序恢复县际班线、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等公共交通。

十、群众到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少出门,不集聚、不串门、不扎堆、不宴请。

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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