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年农村自建房未及时获得审批手续问题

以前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混乱,甚至可以说无人管理,当时由于家庭住房需要,迫切需要新建住房才能满足家庭多口人的住房需求,建房之前也跑村委会很多次关于审批问题,当时村支书无暇顾及,只说选址没有争议的话可以先建,手续问题以后再补,现在我想咨询相关部门,农村自建房没有手续的怎么补办??谢谢!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10-11 10: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描述的情况及咨询的农民建房手续补办问题收悉,您所述的建房情况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不存在农民建房手续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4月16日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兴自然资字[2020]8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计划和许可工作,宅基地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议您及时到农业农村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详细咨询,依法依规接受查处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报批,完善相关手续。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