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规建房!

方太小学+吴苏芝
兴国县潋江镇筲箕路居民违规建房,去年建起一栋5层的楼房(根据现在的政策还可以建这么高吗?),并且把自家屋后的河也占为己有,把大半个河面也浇筑起来。现在他又要把原来的路占掉建起围墙,紧挨着我家房子,连一个人都过不了,一点路都不给留,毫无商量余地!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08-25 07:34
关于“模范兴国”平台反馈筲箕路居民违规建房问题 的调处情况汇报 反映的问题:是筲箕路居民违规建房,并且把自家屋后的河也占为己有,把大半个河面也浇筑起来。现在又要把原来的路占掉建起围墙,紧挨着信访人的房子,连一个人都过不了,一点路都不给留,毫无商量余地。 信访人:吴苏芝,女,身份证号码:360732199508055128,居住在兴国县潋江镇筲箕路78号附1号,本人系方太乡小学教师。 被信访人:吴仲华,男,身份证号码:36213319740716003X,居住在兴国县潋江镇筲箕路74号(与兄弟吴波房屋相连),本人在赣州烟厂工作。 二、调处情况 社区将问题进行了梳理,信访人反映的主要有三个问题(被信访人主体房屋违规建设、房屋后河面浇筑占了大半个河面、房屋门前原菜地护坎建设围墙)。信访人反映的相关问题,社区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看,同时与信访人及被信访人分别进行了访谈,情况如下: (一)反映被信访人主体房屋违规建设问题。经了解,被信访人现房屋是老房(1987年批建)申请改建(2017年批建)的,2019年建成入住,其房屋不属违法建设。 (二)反映被信访人屋后河面浇筑占了大半个河面问题。经现场查看,信访人房屋后侧紧挨筲箕河道边填充加固,浇筑建筑情况属实。据信访人叙述:其屋后靠河道边自行加固建设是出于房屋安全和居住生活安全的防护考虑的。另外,也是参照周边邻里的做法,现其房屋旁无加固的区域出现了河堤滑坡(附图),无侵占河面。 (三)反映被信访人房屋前原菜地护坎建围墙问题。经了解,信访人想被信访人让出一定位置给其使用,协商无果后产生矛盾。对该问题县控违拆违办于21日已到场处理,知晓到被信访人是将老化的护坎更换加固后,执法人员即时撤回。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与被信访人沟通,其房屋前原菜地建设是将老化的护坎(水泥砖)更换为火砖,全部铺平整作房屋的余坪,现在不是建围墙。 三、调处结果 经社区工作人员结合问题实际,用心用情用力认真调处,信访人主要关切的是被信访人房屋前原菜地位置建设问题情况已明了,信访人表示如该菜地位置不是建围墙,被信访人建余坪其表示无意见。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