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

兴国县城北街商户长期占用停车位,在泊车位上经营,造成车无位可停,交通拥堵,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06-14 09:52
关于对网民反映“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信访件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一函已受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就您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在信中提到“我县城北街商户长期占用停车位经营,造成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属销售摩托车、电动车专用市场,我大队曾多次会同市监、城管部门联合整治,并施划了道路标线、停车泊位,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效果。复工、复产、复商以来占用停车位经营现象有所抬头。 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大队立即组织潋江中队开展对城北街摩托车大市场整治,对占用停车位经营的商户开展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对占用停车位的摩托车和其它物品进行清理。整治当天,大队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强与市监、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在增强工作合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该路段的通行秩序管控。兴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意见、建议和监督。祝您工作愉快,事业顺利,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