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几家医院和药店互相勾结!

前两个月回兴国看眼睛,在南门卫生院,卫生院的医生开好药单,要去外面药店拿药,拿几只眼药水八十多块钱,真的会吃人,兴国好几家医院都是这样操作,医院开药单,到外面拿药,希望兴国卫生局和监管部门严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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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22:25
尊敬的网友,你好!您在“模范兴国”APP“在线爆料”反映“兴国县几家医院和药店相互勾结”的信访件,县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委主要负责人立即安排部署调查事宜,并指定由委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对潋江镇卫生院(估计群众所指的“南门卫生院”为现在的潋江镇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国县潋江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根据有关要求,该院药房配备了临床常用的眼药水,如:阿昔洛韦眼药水、环丙沙星眼药水、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托吡卡胺眼药水、色甘酸钠眼药水、吡诺克辛眼药水等药品,这些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属于医保目录内药品。由于江西医药采购平台受限和一级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于一些非国家基本药物(如:妥布霉素眼药水,止血敏眼药水等)无法采购、配备。但在临床应用中往往有一些眼疾患者又必须使用某些属于非国家基本药物的眼药水,针对这种情况,医生会开好处方或写好药品名称交给患者,由患者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但未指定到某家药店购买。 二、处理结果 经调查,暂未发现潋江镇卫生院及其医务人员与药店存在相互勾结的行为。同时,兴国卫健委也责成潋江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强化医患沟通和知情同意,做到廉洁行医,严禁收受回扣、提成,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投诉。 兴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