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咨询

我的住房在潋江镇梅花村24号,城镇户口,房屋结构为金包银,现为唯一住房,存在墙体贯穿性裂缝,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需要找哪些单位,办理哪些手续?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03-28 10:35
尊敬的网友同志:你所描述的“潋江镇梅花村”区域,根据批准实施的《兴国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属县中心城区范围。我县自2013年出台城区危改政策《关于印发<兴国县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改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兴府字[2013]7)实施以来,审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近九百户,改善了城区众多居民的生活条件。 2017年12月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本着规划先行、有序建设的原则,《办法》提出按照城市规划区内和城市规划区外对村民建房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城市规划区内目前不予批准建房。并且2017年12月1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清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结果的通知》,明确废止了《兴国县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改建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因此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暂时无法予以审批,如住房无重大危情,可通过技术手段加固处理,如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谢谢你对城市规划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