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镇副镇长村书记刘建平家人殴打六十多岁老人事件

2月27日傍晚六点十九分 高兴镇副镇长(村书记)刘建平的老婆钟雪英以及他的妈妈邱满秀和他的小儿子刘伟鹏外加他的两个侄子刘兵 刘全和他的外甥张科飞以及他的外甥媳妇钟慧 强行闯入我家殴打六十多岁的老人(因家里老人喝醉酒 神志不清在自己家里骂人 我家人看到刘建平一家人跑到我家 已经对他们进行了沟通及歉意 防止矛盾恶化 我哥哥把我爸爸锁进了二楼房间里 刘兵以及刘伟鹏两个人把我哥按在地板从他口袋抢钥匙 开门进入)进门后 把我爸按到在地 进行殴打 随后刘建平的外甥张科飞和他的小侄子刘全 也上二楼和他们一起殴打老人 当时刘建平的老婆和他的妈妈站在楼梯 看着四个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对老人拳打脚踢 殴打过程持续二十分钟左右 当时地板满是血迹 牙齿脱落 脸上满是被打的伤痕 刘建平的老婆和他妈妈 还故意破坏我家的物品 把楼梯口的盆和桶踩破了 (身为镇长村书记的家人 就能如此嚣张跋扈吗 疫情期间 还聚众扎堆烧烤)六点四十几分左右 报警了高兴派出所的民警出了警 已对现场血迹和被打老人拍照取证 警察只告诉我的家人 带老人去看 却没有把四个打人的小伙抓走 已普及我的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刘建平的外甥张科飞和他的侄子刘兵 这些年多次对我爸进行过殴打 因为我们当时都在外地 而且事情过后 也就没有再追究 2月27日傍晚 居然七个人跑到我家 四个大男人对老人出手 请问 这样的行为 是否还不足以构成犯罪 如果够不成犯罪 那这样真的颠覆了我对法治社会的认知 打人者依然逍遥法外 没有得到该有的惩罚 我承认老人骂人不对 但是在自己家骂人 而且还是在喝醉酒 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的情况下 也没有涉及他们几个年轻人的事情 全是老一辈那些鸡毛蒜皮的矛盾 我想任何情况下 况且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四个年轻人 明知知法犯法的情况下 却依然我行我素多次殴打老人 这其中是否存在因为是镇长书记的家人所以无法无天 不管任何情况下 都不应该聚众对六十多岁的老人进行这样的殴打 我们没有当官 不是什么镇长书记 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 我们需要一个公平 公正的说法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03-13 13:17
关于网友反映“高兴镇副镇长村书记刘建平 家人殴打六十多岁老人事件”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高兴镇副镇长村书记刘建平家人殴打六十多岁老人事件”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件起因经过 2020年2月27日晚6:30左右,高兴镇副科级干部、高兴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平的父母、妻儿和同住一起的弟弟、侄子等亲属在家里吃晚饭和烧烤,因历史遗留的土地等纠纷,刘建平的父母等亲属与邻居刘某关系一直不和,矛盾积怨较深,当时邻居刘某喝了酒,并辱骂了刘建平家人,双方引发口角,导致发生打架,造成邻居刘某、刘建平的儿子及侄子等当事双方人员受伤(经兴国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双方受伤人员均为轻微伤),刘某的塑料脸盆和桶等物品损坏。经向公安部门了解,案发接警后,高兴派出所立即处警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了调查。同时,经调查核实,刘建平当时不在现场,事后也要求亲属主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带其妻儿、侄子向邻居刘某赔礼道歉,不存在参与、包庇、纵容亲属殴打他人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事件处理结果 镇、村干部和高兴派出所民警先后4次与当事双发进行当面沟通,目前,经当事双方自愿协商,于3月10日上午在高兴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刘建平一家和邻居刘某一家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高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