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育服务卡如何办理?

如题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02-20 19:3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依据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为便于群众目前已开通微信办理,可微信关注“江西生育服务”公众号报送资料,根据办理对象自行选择受理地领取《生育服务卡》,就有关情况,欢迎致电县卫健委咨询(0797-5305891)。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