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谐欣城住户养狗存在扰民安全隐患及卫生问题

9栋2单元6楼一名住户养了几只狗,像狼狗,经常在小区内溜达放养,有一次一个小孩都被吓哭了。之前到和谐欣城管理办公室反应,工作人员打电话明确告诉她小区不能养狗,存在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但是这个人一直不听劝解,望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06-24 19:19
网友你好,收到你在模范兴国网的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派专人进行调处。现根据调处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据悉和谐欣城小区办近年来多次会同国兴社区对本小区租户养家畜、家禽的问题进行整改,但因租户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仍有部分租户拒不配合。同时,因该小区无封闭管理,还存在范围外居民养的家畜进入小区内的情况。 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小区管理办公室经排查发现9栋708号房住户养狗的问题。6月23日,工作人员送达责令整改通知,限该住户于3日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管理力度,联合居委会、社区民警对在保障房小区内养家畜、家禽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