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的医生为什么开个药要我们去药店买

医院不是有取药窗口,为什么还让我们跑到门诊对面的这个药房里拿,很麻烦的,为什么不直接在医院系统里开药?非得让我们多跑腿,而且不知道这个药店卖的会不会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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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1:12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我院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患者的看病就医用药的需求,根据国家卫生部2007年5月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2015年8月,经兴国县人民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租赁给符合《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且具备开办药品零售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办“便民药房”。同时,按相关程序报请县卫计委审核,2015年 11月,兴国县卫计委“兴卫计复字【2015】10号”批复同意开办,并要求该院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在兴国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后,以公开招标承租人的方式开办。2015年12月,经公开招标引进了“江西国信大药房”,并要求该药房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 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十二条: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指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院内外任一零售药店购药。病人凭医生处方到社会任一零售药房购药,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相关科室调查并未发现我院医生存在指定药房购药行为。 关于“江西国信大药房”药品售价问题:中标品种药店采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中标价格,没有中标品种参考药品生产企业的建议零售价并适当下浮。 我院已责成相关科室加强对“江西国信大药房”的监管,不定期对其所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的来源、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院外购药处方管理,强化医患沟通和知情同意,做到廉洁行医,避免不必要的投诉。医院也再次责成“江西国信大药房”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促销。 兴国县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