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有没有做到督促商业活动举办方控制噪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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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是上一次爆料的情况,城管局回复会督促活动举办方降低噪音并做到休息时间不扰民。 图2是昨天的爆料,活动举办方在中午1点左右午休时间依然没有停止,持续整整两天,声音很大,整个周末都不得安宁。 并且估计由于是周末城管电话没人接。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19-12-23 16: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中心花园旁潋江之春小区商业活动噪音”问题,我局收悉后,予以高度重视,责成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现将调处情况向您反馈: 经查,12月21日至22日,风顺汽贸经兴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审批在潋江之春广场搞商业活动,在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下班之后,中午休息期间仍播放促销广告扰民情况属实。下一步,我局将对市民重复反应的问题高度重视,在今后审批时严格控制音响播放时间(中午12:30分至14:30分,晚间9:30分以后不得播放音响),并视情况按排人员加班,加强管理,做到“举一反三”。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反映(潋江镇瑶冈西路66号,电话0797-7799700) 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