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人员为什么要补缴到17年

新参保人员为什么要补缴到2017年的医保呢?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19-12-22 18:0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关规定,2017年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起始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按年度连续计算,未缴费或中断续保的参保人员应补缴2017年参保年度起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补缴后次月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局咨询电话:5322751。兴国县医保局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