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费

我是滨江新城c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物业每个月除了收物业费另加三元一个月的垃圾清远费,说是帮有关部门代收。这是合法收费吗?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19-11-25 16:06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滨江新城C区小区物业每个月除了收物业费另加3元一个月的垃圾清远费,说是帮有关部门代收费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规划设计为二次供水,业主未在自来水公司开户,故无法按规定收取城市垃圾清理费,该小区物业每个月收取3元/户垃圾清理费,是根据《兴国县物价局关于下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兴价字[2014]20号)通知精神,代县环卫部门收取。城区居民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费征收标准为3元/户/月。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