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兴国县农村非贫困户对患有精神病有什么政策

兴国县农村非贫困户非低保户对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请问政府现在有什么政策,找那部门咨询。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19-10-26 10:09
尊敬的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对非贫困户及非低保户的精神病人享受惠残政策 1、对重度精神残疾(一、二级),可向民政申请低保救助,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农村每月50元、城镇每月70元)。 2、重度精神残疾(一、二级)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 3、轻度(三、四级)残疾,目前没有特殊惠残政策。具体情况可向县民政局咨询电话:5322093!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