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遗孀生活补贴政策

长冈长春(国美)电器(吕)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想问一下兴国县企业退休人员遗孀的生活补贴问题,我叫吕建华,家住长冈乡仁塘村。我父亲叫吕常英,我父亲1995年在兴国县高兴林业工作站退休,于去年3月4日在家因病过世,去年3月11日安葬好我父亲后我跟弟弟一起到社保局办理退休金停领等手续,再到县林业局的人秘股问我母亲的生活补贴,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说没有遗孀的生活补贴。后来我们也没再去问过。 但最近我了解到以前我父亲的同事比我父亲后退休,比我父亲先过世。但他的遗孀每月能拿到480元的生活补贴,当然也是他的儿子去林业协调才有的。我就不明白了,兴国县关于企业退休人员过世后遗孀生活补贴有没有标准,是不是会去闹的人就有,老实人就可有可无。 我母亲今年75岁了,没有一点经济来源,全靠我们子女给一点,但我们也不算富裕,希望各位领导给个合理的回复。我的联系电话:17770133869
未知地域
已处理
2019-10-29 16:28
尊敬的网友:你好! 你父亲吕常英是原兴国县林工商公司退休职工,参加的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据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赣劳社[1999]53号)第4款第69条规定: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属补助)由企业按规定标准支付。 兴国县社保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