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恶意放贷的法律依据

父亲有赌博前科,没有借款之前,我恶言相告放贷人不要放贷。最后还是放贷了。这算不算恶意放贷?后来放贷人给父亲说不会借给他。可最后还是借了。这算不算恶意放贷?这些我都有电话录音。本人法盲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法律依据。还请为民作主,谢谢!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19-10-17 14:58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恶意放贷一说。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从事民间借贷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诈骗、贩毒、吸毒、制假贩假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