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住建局

早年我县曾有过一次鼓励高山移民政策,大部分贫困户已搬到乡镇移民点安罢好了,还有部分人因分户晚没赶上高山移民政策,目前我乡还是有部分村民有高山移民愿望,请问县住建局是否可以考虑,让乡级政府尽量满足百姓需求,集体安置高山移民点延续再建,或者重新选一块用来安置高山移民户,以保证让百姓安居乐业,好加快发展乡村振兴。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1-03-19 09:26
你好,我局接到你的信访件后经过与扶贫办了解,你所反映的早年我县曾有过高山移民政策情况属实,该项工作不属于我局管理职能,是由县扶贫办实施主管。根据《江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五年规划、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计划完成任务6522人。通过3年的搬迁工作,我县已完成“十三五”搬迁任务6522人。目前已没有“十三五”搬迁任务指标计划,上级也没有下达“十四五”搬迁任务计划及相关的政策。 具体实施易地搬迁政策的业务流程内容需要咨询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