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家欢天燃气公司收用户室外管道费420元不合理,不交就停气。

兴国平川大道潋江之C1栋天燃气管道,在2009年天燃气公司就已经全部从住户厨房一楼直接通到七楼,全部在室内通过。根根我国“燃气管道管理规定”,天燃气管道不可以直接从住户室内通过,但兴国家欢天燃气公司违反规定。一直到2020年9月份有用户发生爆炸后,经消防,质检,多部门下令整改通知,才开始改管道,而且并把责任推到用户,需要用户出420元室外管道材料费,不交费的已经停气。燃气公司不违规安装管道,住户也不会在装修厨房是包裹管道。燃气公司违规在先,为什么要用户买单,而且用户没有欠燃气公司一分钱,为什么停燃气,不知道这问题那个部门管?希望给住户一个合理的解释,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并派人调查实际情况,关系老百姓生活问题,不是燃气公司随便回复一下,希望有人处理好。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1-01-17 16:08
尊敬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再次督促主管单位进行调查,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