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国县人民医开药要去国信药房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1-01-07 17:36
经调查,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江西省招标政策,没有中标的药品医院不能采购,医院目录内药品不能超过1200种。为方便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县卫计委批复同意开办(兴卫计复字【2015】10号)。医院于2015年经公开招标引进江西国信大药房,并要求药房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药店。国信大药房的现有药品主要为对医院药房没有药品的补充,是医院为满足患者购药及时性、安全性的便民措施。医生为尽快减轻患者病痛,根据病情需要,因此开具了纸质的自费外购药品处方。患者有自主选择院外药房购药的权利。国信大药房进门醒目处张贴了温馨提示,并要求患者再自愿购药签字。 “江西国信大药房”药品售价问题:中标品种药店采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中标价格,没有中标品种参考药品生产企业的建议零售价并适当下浮。医院也将加强对“江西国信大药房”的监管,不定期对其所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的来源、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全体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增强医患沟通和知情同意,做到廉洁行医,避免不必要的投诉。并且医院也责成“江西国信大药房”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兴国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