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福未来城

152***522
领导,您好! 我是在嘉福未来城买了一套商品房。5栋202房,我买的是7484元一平,我当时买的时候,置业顾问没有跟我们说明隐瞒不报,前面有一堵高墙,也不让我们上去看,我是今年3月份买的,然后9月份通知我们选车位,选车位的时候我偷偷上去看了我的房子,阳台出去2米多左右,就有那高高墙直接挡住了我的视野,挡住房子的光线。看到了那堵高墙,比我的楼层还高,我去找开发商,一开始有一个叫胡聪经理接见我,之后叫我等答复,半个月后再联系他,他说离职了。现在开发商不予理会我,一直推脱,直到现在还没有正面回复。我是在广州工作,这两个月我回了3次,每次去售楼部没有见到开发商任何一个能正面回答的都是说我没有权利回答,没有权利解决。 现在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感觉上当受骗了,同时也感觉到开发商有一种欺诈我,前面有那么高的一堵墙卖我7484元一平,我同样的户型,同样的楼层,人家6900元一平。 一开始我的诉求是要他们降低那堵高墙了,但一直得不到回复,一直见不到领导。现在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现在的诉求是我要退房,开发商他们有欺骗,隐瞒不报那堵高墙,我现在接受不了那套房,我的诉求是要他们退房,给消费者一个说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我去找到开发商协商这件事情。还我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广州市海珠区
已处理
2020-11-11 22:05
关于网友在“模范兴国”反映嘉福未来城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今年2月在嘉福未来城买的5栋202房,当时销售顾问故意隐瞒不报,没有说明阳台前面有一堵造型墙,完全挡住了房子的视野,里面也没有光线,要求退房或换房”的来信收悉,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你购买的嘉福未来城5号楼202号商品房外高出的墙是5号楼外立面整体所建,是开发企业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划审批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并未产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合法建筑,无权责令企业整改,有关规划问题你可向自然资源局查阅相关图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现你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只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建议你通过诉讼方式举证开发商存在过错,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