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性住房咨询

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现在住的是廉租房 申请人城镇低保(残疾),共同申请人(没有低保)可以购买二手车吗?请问有没有什么限制?
赣州市兴国县
已处理
2020-10-22 18:31
尊敬的网友: 《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兴府发﹝2013﹞2号文中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明确规定我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0〕7号文中第五章:“认定标准” 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确认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其中第三款内容如下: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 步机动车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 参照上述文件规定,廉租房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购买了二手车就不再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也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